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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青菱街党政办

成文日期:2015-11-27 10:27

名       称:青菱街关于开展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青菱街关于开展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15-11-27 10:27 字号:

各社区(村)、场、各有关单位:

10月20日以来武汉晚报就“小心悬在头顶上的高空炸弹”进行了连续报道,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响。冬季渐临,大风天气骤增,“高龄螺钉”锈蚀严重会使空调外机、遮阳篷等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变成“高空炸弹”,随时威胁人民生命安全。为消除辖区房屋外立面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按照区委书记黎东辉、区长陈新垓关于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批示要求,11月至12月在全街开展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

从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街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1、老旧防盗窗(网)、空调外机支架及遮阳蓬等房屋外立面外挂设施;

2、老旧牌匾、灯箱、霓虹灯、单体字、显示屏等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牌;

3、老旧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讯等空中架设的管线;

4、园林枯枝断枝残枝修剪,树木上悬挂物清理等。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社区(村)、场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拟定方案,成立专班,广泛发动,发放《致辖区居民一封信》。各社区(村)、场要组织社区、物业、业主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分类分级汇总上报。排查情况于2015年11月25日报街安监办。

(二)专家问诊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根据各社区(村)、场、辖区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摸情况,上报街安监办,汇总后上报区安监局,并请专家进行确诊。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

根据专家确定隐患等级,由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置方案,街安监办协调专家指导,组织专业队伍集中进行隐患排查处置,全面落实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请区房管局、城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指导。街安监办将组织专班对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排查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成立由街办事处副主任汪军任组长,街安监站站长徐武群、街城管办主任陶善超、青菱派出所副所长严海波、市场派出所副所长陈邦乾为副组长,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街房屋外立面悬挂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安监办,由街安监站站长徐武群任办公室主任,周梦泽、李朕为专班人员,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整治工作。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各社区(村)、场、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住宅区房屋外立面悬挂物隐患台帐;

街城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小区(写字楼)物业参与社区开展的专项检查,并督促检查开展情况;

街城管中队负责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及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及空中管线的排查治理;

街社会事务办负责幼儿园、老年公寓、敬老院、学校等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的排查治理;

街卫计办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卫生医疗行业建筑物外立面悬挂物的排查治理;

青菱派出所、市场派出所负责辖区旅店,并协助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开展高空户外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好治理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二)落实责任、各负其责。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调、政府支持、齐抓共管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各尽其责、各负其责,主动履责,主动担当,坚决杜绝推诿推责,出现人为管理盲区的问题。

(三)全面排查、大力整改。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排查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隐患,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做到数据没有虚假、责任没有空缺、工作不走形式、整改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将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情况和处置所需资金列出清单,上报街安监办。街安监办将落实专项整治资金,确保专班排查人力到位。

各社区(村)、场、企事业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房屋外立面悬挂物安全隐患汇总上报,12月15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街安监办。

联系人:李朕         联系电话:88938683

电子邮箱:2069404163@qq.com

青菱街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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