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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鄂发改价管〔2024〕77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省发改委

成文日期:2025-04-08 10:00

名       称: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06-23 12:10 来源:省发改委 字号:

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更好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鼓励和引导全省工商业用户在节假日进一步优化用电行为、降低用电成本,现就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每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日期以国家公布为准)设置日间深谷时段(9:00-15:00)。工商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中,代理购电价格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9:00-12:00及14:00-15:00执行的浮动比率由1下调为0.9,12:00-14:00执行的浮动比率由0.48下调为0.43。其他时段浮动比率保持不变,执行《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规定。

    二、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在省内现货市场运行期间,按照目前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暂不参与上述价格浮动。鼓励发用双方在中长期交易报价及曲线分解时,充分考虑节假日因素,通过市场化价格机制合理形成分时价格。

    三、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应当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加快完善电费结算系统,深谷电量原则上以系统实际采集数据为准,如实际数据缺失,可采用拟合方法确定。各地发改部门要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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