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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文体广电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7-22 15:12

名       称:2016年福布斯(中国)官方网站 文化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2016年福布斯(中国)官方网站 文化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日期:2016-07-22 15:12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市消防委关于夏季火灾防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文化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决定从2016年6月26日至9月20日在全区文化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在市文化系统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宣传、消防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强化文物建筑、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文化活动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  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全区文化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区文化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华  区文体局局长

副组长:王新国  区文体局副局长

彭珍意  区文体局副局长

李海涛  区文体局副局长

孙革新   区文体局副局长

池继锋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局办公室、局文化科、局产业科、局市场科主要负责人。

三、  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6日至9月20日

四、  检查范围及措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全区重点文件保护单位,所有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线、网吧(主要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检查,可以积极参与辖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专项夏季消防检查),结合文化行业实际,开展单位履责自查、行业安全监管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所辖文化场馆、文化市场、文物建筑的安全生产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治,推动本系统、本单位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文化管理职能科室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五、  检查内容

(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

1、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2、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其他文博单位的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3、落实“每日一查”和“实名制”监管制度,明确文物古建筑监督员;

4、文化、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室“两室合一”建设,大力推进单位“两率两责一出口”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单位主体责任、消防监管责任、消防出口畅通)。

(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制订情况;

2、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的保障措施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具体工作中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情况;

2、内容和程序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3、日常演练情况;

4、现场演练是否符合程序并具有防火、灭火效能。

(四) 人员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情况;

2、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

3、工作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技能情况;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上岗情况;

5、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值班值守情况。

(五)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

1、消防水源和消防给水设施建设情况;

2、火灾报警、灭火等设施设备建设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5、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6、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六)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

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2、用于文物保护必要的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是否规范安装敷设,是否采取有效阻燃措施;

3、对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是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管理情况

(七) 火灾隐患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记录;

2、火灾隐患整改结果;

3、《文化场馆、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内容和归档情况。

(八) 周边防火环境

1、文化场馆、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引发火灾危害情况;

2、对周边可能引发火灾危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情况;

3、对周边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防火宣传工作情况。

六、  组织实施

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各文化、文物、博物馆单位自查自改,区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督导检查,市文化局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 自查自改

7月10日前,各文化场馆、文物、博物馆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等特点,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单位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建立台账,制定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管处室。

(二) 督导检查

8月25日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并对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 重点抽查

8月26日至9月5日,迎接市文化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 总结阶段

9月10日前,在认真分析、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总结报告,并报我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七、  工作要求

(一) 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化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文化文物安全,是各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区内所辖的文化、文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成立检查组或者工作专班,制定周密详细的检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展开,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 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隐患

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化场馆、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掌握文化场馆、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对发生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文化场馆、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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